PIPA 向消费者进行互联网销售的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
该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适用于:
PIPA TRADING BV(比利时赛鸽天堂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IPA”)是基于比利时法律而依法成立的公司。其注册办公地点位于比利时Eentveldstraat 18,9910 Aalter。公司在Crossroads Bank for Enterprises的注册编号为0885.597.924。
和:
买方,如“定义”中所定义;
介绍
PIPA是一家享誉全球的赛鸽销售平台公司。 PIPA 有一个网站(www.pipa.be),通过投标系统或拍卖组织在线赛鸽销售。
PIPA通常担当销售方。 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规范 PIPA 的在线销售。
重要提示是,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仅适用于您是消费者(如“定义”中所定义)的情况。
PIPA 还想指出,您需要拥有一个经过审核批准的帐户才能从 PIPA 竞标/购买。 这意味着您必须在 PIPA 注册为竞标人并经 PIPA 审核批准为竞标人。
定义
在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中,以下术语以大写字母书写时定义如下:
“帐户”是指注册帐户。
“公司地址”是指上述 PIPA 的注册办公地址。
“额度”是与审核批准的 PIPA 帐户对应的最大金额,这意味着特定帐户每个周末的总出价不能超过此最大金额。
“消费者”是指出于其贸易、业务、工艺或专业之外的目的而行事的人。
“鸽子”是指在买方(定义如下)出售之前提供的鸽子,并发布在网站(定义如下)上。
“发票金额”的定义见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的第 6.2 条。
“竞标价格”的定义见第 6.1 条第一个要点。
“互联网销售”是指 PIPA 向通过网站(定义如下)提出具有约束力的要约的买方(定义如下)进行的每笔销售。
“幼鸽”是指在当前拍卖季节(定义如下)的两个日历年之一出生的任何鸽子。 例如,如果拍卖季从2019年8月1日到2020年7月31日,则2019年和2020年出生的鸽子被定义为幼鸽。
“买家”是指在拍卖之前或拍卖期间在 PIPA 上注册并审核批准为竞标人并因此拥有批准帐户的消费者。
“双方”是指 PIPA 和买方。
“拍卖季”从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例如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条款和条件”是指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
“网站”是指 www.pipa.be。
第 1 条 – 主题
这些条款和条件的目标是:
1. 确定消费者注册并被 PIPA 审核批准为竞标人的条件,以及
2. 确定 PIPA 向买家出售鸽子的条件。
这些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每次互联网销售。
第 2 条 – 竞标人的注册和审核 – 额度 – 担保
2.1. 消费者只有在销售开始前或销售期间拥有经审核批准的帐户时,才能按照第 3.1 条的规定提出报价。 这意味着他们已在 PIPA 注册为竞标人并经 PIPA审核批准为竞标人。 通过审核的帐户,买方可以登录网站并在拍卖期间出价。
2.2. 帐户注册是通过网站进行的。 一名消费者只能注册一个账户。
消费者注册帐户后,PIPA 将批准或拒绝该帐户,并随后在批准的情况下确定额度。 PIPA 保留拒绝账户的权利,而无需证明该决定的合理性。
PIPA 将亲自联系消费者(通常通过电话),告知账户已获审核批准并告知他们额度。
PIPA力争在账户注册后48小时内做出批准账户和额度的决定。 消费者需了解到,在某些情况下(例如,节假日期间、繁忙时期等),这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2.3. PIPA 有权在账户批准后随时更改额度(包括增加和减少)。 消费者可以在他的拍卖资料中查看他当前的额度。
2.4. 消费者需接受他只能在额度范围内出价。
2.5 PIPA 保留要求消费者(账户持有人)提供担保、资产证明或保证金(以下简称“担保”)的权利,作为审核批准账户的条件,或稍后让消费者能够继续通过网站出价(例如,当额度增加或出价已包含大笔资金时)。 此外,PIPA 保留确定担保水平和类型的权利,但这将基于额度和/或额度增加的规模。
担保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存入 PIPA 公司银行账户的保证金。 消费者接受发票金额将通过保证金结算,因此买方只需向 PIPA 支付差额。 保证金将作为担保,并在出售时作为首付款。 当 PIPA 或消费者关闭账户时,如果已收到 PIPA 的所有发票金额,则剩余担保将退还给消费者。
如果 PIPA 认为有必要,他们还保留要求以保证金形式延长担保的权利(例如,当账户持有人希望以高竞价竞投一羽鸽子,而当前担保不足以满足要求时) 。
只要未存入所需的保证金,消费者就不能进行任何竞标。
第 3 条 – PIPA 与买方之间的销售协议
3.1. 报价来自买方
网站上的一只或多只鸽子的描述和/或一只或多只鸽子的照片仅仅是 PIPA 发出的邀请,以接收具有约束力的购买要约; 描述和/或照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构成对 PIPA 具有约束力的销售要约。
希望购买网站上描述和/或显示的鸽子的买家,应在竞标期结束前在网站上提出具有约束力的报价(参见投标程序:www.pipa.be)并提及其报价的价格 。 此要约对买方具有约束力(注意:有关相关费用,请参阅第 6.1 条)。
买方需知道,PIPA 没有义务接受此报价,即使此报价是竞标期间的最高出价。
在任何情况下,PIPA 均保留在收到买方报价后要求买方提供任何其他信息的权利。
3.2. PIPA 接受买方要约,形成销售协议
当PIPA接受买方购买鸽子的要约时,PIPA与买方之间的销售协议即告成立。 PIPA 将在买方报价被接受后 48 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向买方发送确认信息。
第 4 条 – PIPA 的交付义务
- PIPA 的身份,以买方提供的相反证据为准,通过血统书和足环卡充分证明鸽子(除非有联合会 – 例如比利时皇家鸽友协会 VSW – 或 类似的国外协会不提供足环卡,在这种情况下,足环可以验证鸽子的身份)。
- 由于所购买物品的性质(活体动物),买方承认鸽子可能不育或生育能力下降——尽管 PIPA 在这方面做出了努力并如下所述,但不会影响所交付货物的符合性;
- 由于所购买物品的性质是活体动物,买方要接受,尽管 PIPA 在这方面做出了如下所述的努力,但并不能要求所交付鸽子一定处于完美的健康状况,并且 PIPA 也已经全面完成履行其交付义务。
第 5 条 – PIPA 的其他义务
5.1. 健康状况
5.1.1. PIPA 必须交付状态良好的鸽子。 一只状态良好的鸽子具有:
- 正常白色鼻瘤
- 胸骨肌肉饱满
- 喉咙呈淡粉红色,没有粘液
- 羽毛光亮
- 精神状态有活力
此外,PIPA 有义务向买家提供证据,证明鸽子在拍卖结束后六个月内已接种巴拉米哥疫苗。
5.1.2. 质量控制检查和报告
PIPA 专家会亲自检查每只即将拍卖的鸽子。 此外,PIPA专家还会为每羽即将拍卖的鸽子制作一份报告。 PIPA专家对赛鸽和赛鸽运动有着丰富的了解,细心地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 检查的目的是尽可能最好地表明鸽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第 5.1.1 条所述)。 该报告可作为内部质量控制(针对 PIPA),并作为买方的附加信息,强调鸽子的一些特征。
买方了解并接受检查和报告不具有约束力,因为其中包含专家的主观判断。 与买家相比,专家可能对某些特征有不同的偏好,并且对于哪方面重要、强壮的背部等有不同的想法。
5.2. DNA证书
5.2.1. 如果是幼鸽销售:
5.2.1.1. 除非网站另有说明,PIPA 必须提供没有比赛成绩的出售幼鸽的 DNA 证书。 PIPA 将在将幼鸽交付给买方时提供此 DNA 证书。
该 DNA 证书在很大程度上确定了幼鸽与其父母或其中一位父母之间的遗传关系(如果只有一位父母相关或存活)。 如果父母双方或相关父母均已去世或无法进行 DNA 检测,则无法提供 DNA 证明。
5.2.1.2。 与第 5.2.1.1 条相反,在以下情况下,PIPA 不为幼鸽提供 DNA 证书:
(a) 幼鸽已经参加过比赛并且可以提供比赛成绩或者
(b) PIPA 没有直接从作育者那里收到幼鸽。
5.2.2. 如果出售的不是幼鸽:
5.2.2.1. 如果鸽子的价格超过 25,000 欧元,买方可以在拍卖结束后 24 小时内向 PIPA 提出明确的书面请求(通过电子邮件:sales@pipa.be)提供鸽子的 DNA 证书 。 在这种情况下,PIPA将指示鸽友/供应商尽快作育一羽子代,以便能够提供DNA证书。
这份 DNA 证书在很大程度上确定了销售协议标的鸽子与拍卖结束后培育的鸽子之间的遗传关系。 这份 DNA 证书表明,销售协议项下的鸽子个体具有生育能力。 买方知道提供此类 DNA 证书大约需要 14 周的时间。
5.2.2.2如果买方在向 PIPA 发出请求后十六周内未收到第5.2.2.1条所述的DNA证书,则买方有权取消对作为购买协议标的的相关鸽子的购买。 在适当的情况下,PIPA 将在买方书面通知(通过电子邮件:sales@pipa.be)决定取消购买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购买价格金额退还给买方,前提是该款项已支付给 PIPA。 双方声明无义务向对方支付任何赔偿。
5.2.2.3。 如果买方未在上述 24 小时内请求第 5.2.2.1 条所述的 DNA 证书,PIPA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赔偿买方因所要求的DNA 信息而可能遭受的损失的责任。
5.2.3. 买方认可上述 DNA 证书足以证明鸽子的亲子关系和/或生育能力。
第 6 条 – 购买价格 – 付款条件 – 付款地点
6.1. 购买价格
- 买方必须向 PIPA 支付鸽子的购买价格为:
- 买方在有关鸽子的具有约束力的要约中提出并经 PIPA 接受并确认的价格(以下简称“竞标价”),
- 每羽鸽子需增加 80 欧元的管理费。在特殊情况下,每羽鸽子的管理费用可能超过 80 欧元。 这些情况将始终清楚地传达给买方。
- 总金额(竞标价和管理费用)将增加适用的增值税(并不总是比利时增值税;如果适用比利时增值税,则为 6%)。
- 所有金额均以欧元表示。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明确同意,否则所有付款均以欧元支付。
- 上述购买价格不包括:
- 可能适用的其他税费或关税,例如进口税
- 其他费用,例如买方可能发生的银行费用
- 将鸽子从第 8 条规定的交付地点运输至买方所需地点的运输费用。 买方负责此运输。 根据买方明确且单独的要求,PIPA 可以(帮助)安排这种运输(以买方的名义),费用由买方承担。 PIPA 保留向买方收取费用的权利。
6.2. 付款条件:
根据第 3.2 条的规定,PIPA 与买方签订购买协议后,PIPA 将向买方发送发票。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买方必须在收到该发票后七个日历日内直接向 PIPA 支付其中规定的总金额(以下简称“发票金额”)。
在上述期限内未支付或未完全支付发票金额,并且如果 PIPA 的违约通知在 10 个日历日内仍未生效,则构成严重缺陷。根据第 13 条的规定,足以导致因未履行协议而造成买方利益损害的法外解散。
6.3. 付款地点
付款地点始终是 PIPA 的公司地址。
第 7 条 - 所有权转让、所有权保留和风险转移
在 PIPA 收到全部发票金额之前,PIPA 仍然是鸽子的所有者。
鸽子的风险在交付时转移给买方,如下所述。
第 8 条 – 有关交付的进一步规定
8.1. 鸽子的交付地点是 - 根据具体情况 - (i) PIPA 向其购买鸽子的鸽友/供应商的居住地或营业地点,(ii) PIPA 的营业地址,(iii) 或在比利时的第一家运输公司(承运人)。 根据第 3.1 条的规定,买方最迟在报价时将所需的交货地点告知 PIPA。
(i) 如果交付地点是鸽友/供应商的家庭住址或营业地点,在收到有关鸽子或单羽鸽子在鸽友/供应商的家庭住址或营业地点的交付/可用的通知时,则鸽子或(视情况而定)受购买协议约束的单羽鸽子被视为由 PIPA 交付给买方。
(ii) 如果交付地点是 PIPA 的营业地址,则在收到有关鸽子或单羽鸽子在 PIPA 的营业地址交付的通知时,鸽子或(视情况而定)受购买协议约束的单个鸽子被视为由 PIPA 交付给买方。
(iii) 如果交付地点是比利时承运商的设立地点,则鸽子或(视情况而定)受购买协议约束的单个鸽子交付给比利时第一家承运人的时间,被视为鸽子由 PIPA交付给买方。
8.2. PIPA 应在拍卖期结束后六个月内按照上述规定交付鸽子(第 8.4 条) 保持真实。
如果买方选择了比利时承运商的地点作为交货地点,但由于 PIPA 无法控制的情况(例如出口禁令),鸽子不能或不能有效地在交货期限最近到期日前交付给该承运商,交货地点为 PIPA 的营业地址,除非另有约定。
8.3. 作为卖家,PIPA 不负责将鸽子从上述交货地点运输至买方所需的最终地址。 因此,PIPA 对上述从交付地点开始的运输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使 PIPA 通过 TRACES 新技术平台申请证书和/或采取任何行动以促进运输,或者 PIPA 为此目的已接受买方的单独订单。
8.4. 在任何情况下,PIPA 都没有义务在收到发票金额之前交付鸽子。
8.5. 如果 PIPA 要求,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鸽子已到达/交付至账单地址。
第9条—投诉
任何争议或投诉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两个月内通过注册邮件报告给PIPA。 未及时报告的投诉纠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导致 PIPA 承担责任。
第 10 条 – 买方在鸽子患病或死亡时应采取的措施
如果鸽子在到达买方时被诊断出患病,买方必须立即或最迟在 24 小时内向 PIPA(公司总部)报告。 如果在鸽子抵达买方时确定鸽子已死亡,则买方必须在确定后 24 小时内向 PIPA(公司总部)报告此情况。
如果生病或死亡,这些通知必须通过电子邮件发到:sales@pipa.be。 如果发生死亡,必须附上证明死亡的照片。 除其他外,这些报告应允许 - 如果 PIPA 认为有必要 - 让合格的兽医进行必要的检查并就鸽子的死亡发表声明。 此外,已故鸽子的血统书、环卡和环必须尽快发送至PIPA。
第 11 条 – 免责条款/ PIPA责任限制
在不损害法律义务的情况下,PIPA 不对买方因 PIPA 和/或其雇员或执行代理人的轻微过失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11.1. 对于因 PIPA 和/或其执行机构的轻微或严重过失而导致买方遭受的损失,PIPA 不承担任何责任。 然而,这种责任排除不适用于强制性法律禁止的情况和范围。
11.2. 在不影响第 11.1 条的情况下,PIPA 对于每项索赔有义务支付最多等于第 6.1 条中提及的购买价格的金额。
第 12 条—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的情况
如果出现临时或永久不可抗力的情况,PIPA 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向买方支付任何赔偿。 不可抗力是指 PIPA 无法控制的任何原因,例如(但不限于):罢工、禽流感或其他疾病的爆发、禁闭义务、进出口禁令、新冠疫情导致的封锁和类似措施 (例如,在新冠疫情之前),……
如果临时不可抗力的情况持续超过30个日历日,PIPA有权解除购买协议,且无需向买方赔偿。
第 13 条 – 终止:明确解散条款
如果买方严重忽视履行一项或多项合同义务,且发送违约通知后10个日历日(如果发送了多份违约通知,则该期限将从第一份违约通知开始计算)仍未生效,则 PIPA 有权在不经事先司法干预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对买方不利的购买协议。 如有必要,PIPA 保留向买方要求额外赔偿的权利。
在第 6.2 条规定的期限内未支付全部发票金额。 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被视为买方方面存在足够严重的缺陷,允许 PIPA 单方面、法外解除购买协议。
如果购买协议解除,PIPA 还保留删除帐户的权利。
第 14 条—当事人之间的证据
当事人接受电子形式的证据(例如通过电子邮件……)
第 15 条 – 可分割性
如果销售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合同条款(或条款的一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或其无效/不可执行的部分,视情况而定)应被视为法律运作不再构成条款和条件的一部分,而不对其余条款(或视情况而定,条款的其余有效部分)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任何影响。
第 16 条 – 个人数据的使用
PIPA 在帐户注册和提供的服务中处理个人数据。 PIPA 根据隐私声明处理个人数据,隐私声明可在 https://auctions.pipa.be/nl/privacybeleidpersoonsgegevens下找到。 PIPA 尊重隐私和数据保护的适用法规(2016 年 4 月 27 日的 EU 2016/679 法规)以及任何相关的国家法规。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https://www.pipa.be/contact。
第 17 条 – 适用法律
17.1. PIPA 与买方之间的购买协议受条款和条件管辖。 先前的一般条款和条件或买方的不同一般条款和条件(无论其日期)在任何情况下均不适用。
仅以荷兰语制定的条款和条件管辖双方之间的购买协议。 PIPA 对翻译后的一般条款和条件和/或网站上的任何翻译错误或偏差不承担任何责任。
17.2. 除比利时国际私法典的规定外,适用比利时法律。
第 18 条 – 经认可的法院
双方之间受本条款和条件约束的所有争议(包括关于注册和审核批准成为竞标人的条款和条件的争议)将在比利时法院解决,特别是经独家认可的根特省根特法院。
PIPA 向公司进行互联网销售的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
该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适用于:
PIPA TRADING BV(比利时赛鸽天堂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IPA”)是基于比利时法律而依法成立的公司。其注册办公地点位于比利时Eentveldstraat 18,9910 Aalter。公司在Crossroads Bank for Enterprises的注册编号为0885.597.924。
和:
买方,如“定义”中所定义;
介绍
PIPA是一家享誉全球的赛鸽销售平台公司。 PIPA 有一个网站(www.pipa.be),通过投标系统或拍卖组织在线赛鸽销售。
PIPA通常担当销售方。 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规范 PIPA 的在线销售。
重要提示是,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仅适用于您是消费者(如“定义”中所定义)的情况。
PIPA 还想指出,您需要拥有一个经过审核批准的帐户才能从 PIPA 竞标/购买。 这意味着您必须在 PIPA 注册为竞标人并经 PIPA 审核批准为竞标人。
定义
在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中,以下术语以大写字母书写时定义如下:
“帐户”是指注册帐户。
“公司地址”是指上述 PIPA 的注册办公地址。
“额度”是与审核批准的 PIPA 帐户对应的最大金额,这意味着特定帐户每个周末的总出价不能超过此最大金额。
“公司”是指除自然人以外出于其贸易、业务、工艺或专业之外的目的行事的所有人(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
“鸽子”是指在买方(定义如下)出售之前提供的鸽子,并发布在网站(定义如下)上。
“发票金额”的定义见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的第 6.2 条。
“竞标价格”的定义见第 6.1 条第一个要点。
“互联网销售”是指 PIPA 向通过网站(定义如下)提出具有约束力的要约的买方(定义如下)进行的每笔销售。
“幼鸽”是指在当前拍卖季节(定义如下)的两个日历年之一出生的任何鸽子。 例如,如果拍卖季从2019年8月1日到2020年7月31日,则2019年和2020年出生的鸽子被定义为幼鸽。
“买家”是指在拍卖之前或拍卖期间在 PIPA 上注册并审核批准为竞标人并因此拥有批准帐户的消费者。
“双方”是指 PIPA 和买方。
“拍卖季”从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例如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条款和条件”是指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
“网站”是指 www.pipa.be。
第 1 条 – 主题
这些条款和条件的目标是:
- 确定公司注册并被 PIPA 审核批准为竞标人的条件,以及
- 确定 PIPA 向买家出售鸽子的条件。
这些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每次互联网销售。
第 2 条 – 竞标人的注册和审核 – 额度 – 担保
2.1. 公司只有在销售开始前或销售期间拥有经审核批准的帐户时,才能按照第 3.1 条的规定提出报价。 这意味着他们已在 PIPA 注册为竞标人并经 PIPA审核批准为竞标人。 通过审核的帐户,买方可以登录网站并在拍卖期间出价。
2.2. 帐户注册是通过网站进行的。 一家公司只能注册一个账户。
公司注册帐户后,PIPA 将批准或拒绝该帐户,并随后在批准的情况下确定额度。 PIPA 保留拒绝账户的权利,而无需证明该决定的合理性。
PIPA 将亲自联系公司(通常通过电话),告知账户已获审核批准并告知他们额度。
PIPA力争在账户注册后48小时内做出批准账户和额度的决定。公司需了解到,在某些情况下(例如,节假日期间、繁忙时期等),这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2.3. PIPA 有权在账户批准后随时更改额度(包括增加和减少)。 公司可以在他的拍卖资料中查看他当前的额度。
2.4. 公司需接受他只能在额度范围内出价。
2.5 PIPA 保留要求公司(账户持有人)提供担保、资产证明或保证金(以下简称“担保”)的权利,作为审核批准账户的条件,或稍后让公司能够继续通过网站出价(例如,当额度增加或出价已包含大笔资金时)。 此外,PIPA 保留确定担保水平和类型的权利,但这将基于额度和/或额度增加的规模。
担保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存入 PIPA 公司银行账户的保证金。 消费者接受发票金额将通过保证金结算,因此买方只需向 PIPA 支付差额。 保证金将作为担保,并在出售时作为首付款。 当 PIPA 或公司关闭账户时,如果已收到 PIPA 的所有发票金额,则剩余担保将退还给消费者。
如果 PIPA 认为有必要,他们还保留要求以保证金形式延长担保的权利(例如,当账户持有人希望以高竞价竞投一羽鸽子,而当前担保不足以满足要求时) 。
只要未存入所需的保证金,公司就不能进行任何竞标。
第 3 条 – PIPA 与买方之间的销售协议
3.1. 报价来自买方
网站上的一只或多只鸽子的描述和/或一只或多只鸽子的照片仅仅是 PIPA 发出的邀请,以接收具有约束力的购买要约; 描述和/或照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构成对 PIPA 具有约束力的销售要约。
希望购买网站上描述和/或显示的鸽子的买家,应在竞标期结束前在网站上提出具有约束力的报价(参见投标程序:www.pipa.be)并提及其报价的价格 。 此要约对买方具有约束力(注意:有关相关费用,请参阅第 6.1 条)。
买方需知道,PIPA 没有义务接受此报价,即使此报价是竞标期间的最高出价。
在任何情况下,PIPA 均保留在收到买方报价后要求买方提供任何其他信息的权利。
3.2. PIPA 接受买方要约,形成销售协议
当PIPA接受买方购买鸽子的要约时,PIPA与买方之间的销售协议即告成立。 PIPA 将在买方报价被接受后 48 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向买方发送确认信息。
第 4 条 – PIPA 的交付义务
- PIPA 的身份,以买方提供的相反证据为准,通过血统书和足环卡充分证明鸽子(除非有联合会 – 例如比利时皇家鸽友协会 VSW – 或 类似的国外协会不提供足环卡,在这种情况下,足环可以验证鸽子的身份)。
- 由于所购买物品的性质(活体动物),买方承认鸽子可能不育或生育能力下降——尽管 PIPA 在这方面做出了努力并如下所述,但不会影响所交付货物的符合性;
- 由于所购买物品的性质是活体动物,买方要接受,尽管 PIPA 在这方面做出了如下所述的努力,但并不能要求所交付鸽子一定处于完美的健康状况,并且 PIPA 也已经全面完成履行其交付义务。
第 5 条 – PIPA 的其他义务
5.1. 健康状况
5.1.1. PIPA 必须交付状态良好的鸽子。 一只状态良好的鸽子具有:
- 正常白色鼻瘤
- 胸骨肌肉饱满
- 喉咙呈淡粉红色,没有粘液
- 羽毛光亮
- 精神状态有活力
此外,PIPA 有义务向买家提供证据,证明鸽子在拍卖结束后六个月内已接种巴拉米哥疫苗。
5.1.2. 质量控制检查和报告
PIPA 专家会亲自检查每只即将拍卖的鸽子。 此外,PIPA专家还会为每羽即将拍卖的鸽子制作一份报告。 PIPA专家对赛鸽和赛鸽运动有着丰富的了解,细心地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 检查的目的是尽可能最好地表明鸽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第 5.1.1 条所述)。 该报告可作为内部质量控制(针对 PIPA),并作为买方的附加信息,强调鸽子的一些特征。
买方了解并接受检查和报告不具有约束力,因为其中包含专家的主观判断。 与买家相比,专家可能对某些特征有不同的偏好,并且对于哪方面重要、强壮的背部等有不同的想法。
5.2. DNA证书
5.2.1. 如果是幼鸽销售:
5.2.1.1. 除非网站另有说明,PIPA 必须提供没有比赛成绩的出售幼鸽的 DNA 证书。 PIPA 将在将幼鸽交付给买方时提供此 DNA 证书。
该 DNA 证书在很大程度上确定了幼鸽与其父母或其中一位父母之间的遗传关系(如果只有一位父母相关或存活)。 如果父母双方或相关父母均已去世或无法进行 DNA 检测,则无法提供 DNA 证明。
5.2.1.2。 与第 5.2.1.1 条相反,在以下情况下,PIPA 不为幼鸽提供 DNA 证书:
(a) 幼鸽已经参加过比赛并且可以提供比赛成绩或者
(b) PIPA 没有直接从作育者那里收到幼鸽。
5.2.2. 如果出售的不是幼鸽:
5.2.2.1. 如果鸽子的价格超过 25,000 欧元,买方可以在拍卖结束后 24 小时内向 PIPA 提出明确的书面请求(通过电子邮件:sales@pipa.be)提供鸽子的 DNA 证书 。 在这种情况下,PIPA将指示鸽友/供应商尽快作育一羽子代,以便能够提供DNA证书。
这份 DNA 证书在很大程度上确定了销售协议标的鸽子与拍卖结束后培育的鸽子之间的遗传关系。 这份 DNA 证书表明,销售协议项下的鸽子个体具有生育能力。 买方知道提供此类 DNA 证书大约需要 14 周的时间。
5.2.2.2如果买方在向 PIPA 发出请求后十六周内未收到第5.2.2.1条所述的DNA证书,则买方有权取消对作为购买协议标的的相关鸽子的购买。 在适当的情况下,PIPA 将在买方书面通知(通过电子邮件:sales@pipa.be)决定取消购买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购买价格金额退还给买方,前提是该款项已支付给 PIPA。 双方声明无义务向对方支付任何赔偿。
5.2.2.3。 如果买方未在上述 24 小时内请求第 5.2.2.1 条所述的 DNA 证书,PIPA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赔偿买方因所要求的DNA 信息而可能遭受的损失的责任。
5.2.3. 买方认可上述 DNA 证书足以证明鸽子的亲子关系和/或生育能力。
第 6 条 – 购买价格 – 付款条件 – 付款地点
6.1. 购买价格
- 买方必须向 PIPA 支付鸽子的购买价格为:
- 买方在有关鸽子的具有约束力的要约中提出并经 PIPA 接受并确认的价格(以下简称“竞标价”),
- 每羽鸽子需增加 80 欧元的管理费。
- 总金额(竞标价和管理费用)将增加适用的增值税(并不总是比利时增值税;如果适用比利时增值税,则为 6%)。
- 所有金额均以欧元表示。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明确同意,否则所有付款均以欧元支付。
- 上述购买价格不包括:
- 可能适用的其他税费或关税,例如进口税
- 其他费用,例如买方可能发生的银行费用
- 将鸽子从第 8 条规定的交付地点运输至买方所需地点的运输费用。 买方负责此运输。 根据买方明确且单独的要求,PIPA 可以(帮助)安排这种运输(以买方的名义),费用由买方承担。 PIPA 保留向买方收取费用的权利。
6.2. 付款条件:
根据第 3.2 条的规定,PIPA 与买方签订购买协议后,PIPA 将向买方发送发票。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买方必须在收到该发票后七个日历日内直接向 PIPA 支付其中规定的总金额(以下简称“发票金额”)。
在上述期限内未支付或未完全支付发票金额,并且如果 PIPA 的违约通知在 10 个日历日内仍未生效,则构成严重缺陷。根据第 13 条的规定,足以导致因未履行协议而造成买方利益损害的法外解散。
6.3. 付款地点
付款地点始终是 PIPA 的公司地址。
第 7 条 - 所有权转让、所有权保留和风险转移
在 PIPA 收到全部发票金额之前,PIPA 仍然是鸽子的所有者。
鸽子的风险在交付时转移给买方,如下所述。
第 8 条 – 有关交付的进一步规定
8.1. 鸽子的交付地点是 - 根据具体情况 - (i) PIPA 向其购买鸽子的鸽友/供应商的居住地或营业地点,(ii) PIPA 的营业地址,(iii) 或在比利时的第一家运输公司(承运人)。 根据第 3.1 条的规定,买方最迟在报价时将所需的交货地点告知 PIPA。
(i) 如果交付地点是鸽友/供应商的家庭住址或营业地点,在收到有关鸽子或单羽鸽子在鸽友/供应商的家庭住址或营业地点的交付/可用的通知时,则鸽子或(视情况而定)受购买协议约束的单羽鸽子被视为由 PIPA 交付给买方。
(ii) 如果交付地点是 PIPA 的营业地址,则在收到有关鸽子或单羽鸽子在 PIPA 的营业地址交付的通知时,鸽子或(视情况而定)受购买协议约束的单个鸽子被视为由 PIPA 交付给买方。
(iii) 如果交付地点是比利时承运商的设立地点,则鸽子或(视情况而定)受购买协议约束的单个鸽子交付给比利时第一家承运人的时间,被视为鸽子由 PIPA交付给买方。
8.2. PIPA 应在拍卖期结束后六个月内按照上述规定交付鸽子(第 8.4 条) 保持真实。
如果买方选择了比利时承运商的地点作为交货地点,但由于 PIPA 无法控制的情况(例如出口禁令),鸽子不能或不能有效地在交货期限最近到期日前交付给该承运商,交货地点为 PIPA 的营业地址,除非另有约定。
8.3. 作为卖家,PIPA 不负责将鸽子从上述交货地点运输至买方所需的最终地址。 因此,PIPA 对上述从交付地点开始的运输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使 PIPA 通过 TRACES 新技术平台申请证书和/或采取任何行动以促进运输,或者 PIPA 为此目的已接受买方的单独订单。
8.4. 在任何情况下,PIPA 都没有义务在收到发票金额之前交付鸽子。
8.5. 如果 PIPA 要求,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鸽子已到达/交付至账单地址。
第9条—投诉
任何争议或投诉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两个月内通过注册邮件报告给PIPA。 未及时报告的投诉纠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导致 PIPA 承担责任。
第 10 条 – 买方在鸽子患病或死亡时应采取的措施
如果鸽子在到达买方时被诊断出患病,买方必须立即或最迟在 24 小时内向 PIPA(公司总部)报告。 如果在鸽子抵达买方时确定鸽子已死亡,则买方必须在确定后 24 小时内向 PIPA(公司总部)报告此情况。
如果生病或死亡,这些通知必须通过电子邮件发到:sales@pipa.be。 如果发生死亡,必须附上证明死亡的照片。 除其他外,这些报告应允许 - 如果 PIPA 认为有必要 - 让合格的兽医进行必要的检查并就鸽子的死亡发表声明。 此外,已故鸽子的血统书、环卡和环必须尽快发送至PIPA。
第 11 条 – 免责条款/ PIPA责任限制
在不损害法律义务的情况下,PIPA 不对买方因 PIPA 和/或其雇员或执行代理人的轻微过失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11.1. 对于因 PIPA 和/或其执行机构的轻微或严重过失而导致买方遭受的损失,PIPA 不承担任何责任。 然而,这种责任排除不适用于强制性法律禁止的情况和范围。
11.2. 在不影响第 11.1 条的情况下,PIPA 对于每项索赔有义务支付最多等于第 6.1 条中提及的购买价格的金额。
第 12 条—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的情况
如果出现临时或永久不可抗力的情况,PIPA 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向买方支付任何赔偿。 不可抗力是指 PIPA 无法控制的任何原因,例如(但不限于):罢工、禽流感或其他疾病的爆发、禁闭义务、进出口禁令、新冠疫情导致的封锁和类似措施 (例如,在新冠疫情之前),……
如果临时不可抗力的情况持续超过30个日历日,PIPA有权解除购买协议,且无需向买方赔偿。
第 13 条 – 终止:明确解散条款
如果买方严重忽视履行一项或多项合同义务,且发送违约通知后10个日历日(如果发送了多份违约通知,则该期限将从第一份违约通知开始计算)仍未生效,则 PIPA 有权在不经事先司法干预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对买方不利的购买协议。 如有必要,PIPA 保留向买方要求额外赔偿的权利。
在第 6.2 条规定的期限内未支付全部发票金额。 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被视为买方方面存在足够严重的缺陷,允许 PIPA 单方面、法外解除购买协议。
如果购买协议解除,PIPA 还保留删除帐户的权利。
第 14 条—当事人之间的证据
当事人接受电子形式的证据(例如通过电子邮件……)
第 15 条 – 可分割性
如果销售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合同条款(或条款的一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或其无效/不可执行的部分,视情况而定)应被视为法律运作不再构成条款和条件的一部分,而不对其余条款(或视情况而定,条款的其余有效部分)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任何影响。
第 16 条 – 个人数据的使用
PIPA 在帐户注册和提供的服务中处理个人数据。 PIPA 根据隐私声明处理个人数据,隐私声明可在 https://auctions.pipa.be/nl/privacybeleidpersoonsgegevens下找到。 PIPA 尊重隐私和数据保护的适用法规(2016 年 4 月 27 日的 EU 2016/679 法规)以及任何相关的国家法规。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https://www.pipa.be/contact。
第 17 条 – 适用法律
17.1. PIPA 与买方之间的购买协议受条款和条件管辖。 先前的一般条款和条件或买方的不同一般条款和条件(无论其日期)在任何情况下均不适用。
仅以荷兰语制定的条款和条件管辖双方之间的购买协议。 PIPA 对翻译后的一般条款和条件和/或网站上的任何翻译错误或偏差不承担任何责任。
17.2. 除比利时国际私法典的规定外,适用比利时法律。
第 18 条 – 经认可的法院
双方之间受本条款和条件约束的所有争议(包括关于注册和审核批准成为竞标人的条款和条件的争议)将在比利时法院解决,特别是经独家认可的根特省根特法院。
第三方在PIPA平台销售的条款和条件
以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
PIPA,如“定义”中的规定
和:
买方,根据“定义”的规定(以下也称为“您”);
介绍
- PIPA是一家享誉全球的鸽子销售平台公司。 PIPA 有一个网站(www.pipa.be),通过竞标系统或组织拍卖在线销售鸽子。
PIPA并不总是拍卖平台上拍卖的鸽子的卖方。 第三方卖家可以在PIPA拍卖平台上出售他们的鸽子。 “定义”下定义的“公棚赛卖家”通常是第三方卖家。
当第三方卖家在PIPA的拍卖平台上提供鸽子时,PIPA的代理服务基本上仅限于提供其拍卖平台。
- 如果第三方卖家通过 PIPA 拍卖平台出售他们的鸽子,这些条款和条件将阐明并在必要时规范 PIPA 对您的有限代理服务范围。
- 这些条款和条件还包含一些有限数量的“条款和条件”,当您从第三方卖家(见“定义”的规定)购买1羽鸽子时,这些“条款和条件” 适用于第三方卖家自己。
- 重要的是,您必须拥有一个经过审核批准的帐户才能通过 PIPA 拍卖平台进行竞拍和/或购买。 这适用于每场拍卖,因此也适用于第三方卖家提供鸽子的情况。 这在这些条款和条件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解释。
定义
在本“PIPA平台第三方销售条款和条件”中,以下术语以大写字母表示时具有以下含义:
“账号”指一个注册的账号。
“额度”是指与 PIPA 审核的与账户相关联的最高金额,即相关账户每周末出价总额不得超过该最高金额。
“消费者”指出于其贸易、业务、工艺或专业之外的目的而行事的自然人。
“第三方销售”指由第三方卖家的销售,如下定义。
“第三方卖家”是指通过PIPA拍卖平台提供和/或销售鸽子的第三方。 该第三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是消费者,也可以是公司。 该第三方可以在欧盟成员国或第三国(欧盟以外)成立。
“鸽子”是指出售给买方(定义如下)之前所提供的一羽或多羽鸽子。
“竞标价格”的定义见第 4.2 条。
“购买价格”的定义见第 4.2 条。
“买家”是指如下定义的消费者或公司,在拍卖前或拍卖期间已在 PIPA 注册为竞标人,并已被 PIPA 审核为竞标人,因此拥有一个已获审核的账户。
“公棚赛”或缩写:“OLR”是由一个组织举办的比赛,该组织首先从不同的鸽友(供应商)收集鸽子,然后将这些鸽子从一个方向在同一鸽舍进行比赛,并在进一步训练后完成比赛。
“公棚销售”是指通过 PIPA 平台(定义见下文)对参加某项公棚参赛鸽进行的销售(卖家通常——但不总是——公棚赛的组织方)。
“公司”是指以可持续方式追求经济目标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及其协会。
“PIPA”指PIPA贸易公司(PIPA Trading BV),注册办公地址位于Eentveldstraat 18, 9910 Aalter, Belgium,在Crossroads Bank for Enterprises的注册编号为0885.597.924; 法人实体注册根特, 电话:+32 (0)9 374 38 87 和电子邮件地址info@pipa.be.
“平台”指PIPA拍卖平台,可以通过https://auctions.pipa.be (也可以通过网站www.pipa.be)访问。
“条款和条件”是指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
第 1 条 – 目的
条款和条件旨在:
- 确定消费者或公司注册为竞标人并获得 PIPA 审核批准的条件和方式,以及
- 告知买方当 PIPA 使其平台可用于拍卖第三方卖家的鸽子时适用的条款和条件(通常情况下,例如公棚赛拍卖)。 请注意:特殊(偏离或附加)条款和条件可能适用于特定拍卖。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特殊条款和条件将在拍卖页面上注明。 特殊条款和条件优先于这些条款和条件。
本条款和条件适用于第三方卖家进行的任何销售。
第 2 条 – 您需要一个经过审核批准的帐户才能竞标
声明:
第 2 条所述规定适用于通过平台进行的任何拍卖,因此不仅适用于第三方卖家的销售。
2.1. 仅当您在销售开始前或销售期间拥有一个经审核批准的帐户时,您才可以按照第 4.1.1 条的规定提出报价。 这意味着您已在 PIPA 注册为竞标人并经 PIPA 批准为竞标人。 通过批准的帐户,您可以登录网站并在拍卖期间出价。
2.2. 帐户注册是通过网站进行的。 一名消费者或公司只能注册一个帐户。
消费者或公司注册账户后,PIPA 将批准或拒绝该账户,并随后在获得批准的情况下确定额度。 PIPA 保留拒绝账户的权利,而无需证明该决定的合理性。
PIPA 将亲自联系消费者或公司(通常通过电话),告知账户已获批准并告知他们额度。
PIPA力争在账户注册后48小时内做出批准账户和额度的决定。 消费者或公司知道,在某些情况下(例如,节假日期间、繁忙时期等),这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2.3. PIPA 有权在账户批准后随时更改额度(增加或减少)。 消费者或公司可以在他的拍卖资料中查看他当前的额度。
2.4. 消费者或公司须接受他们只能在额度范围内出价。
2.5 PIPA 保留要求消费者(账户持有人)提供担保、资产证明或保证金(以下简称“担保”)的权利,作为批准账户的条件,或稍后让消费者能够继续通过网站出价竞标(例如,当额度增加或出价包含大笔资金时)。 此外,PIPA 保留确定担保水平和类型的权利,但这将基于额度和/或额度增加的规模。 买方接受 PIPA 可以根据担保抵消欠 PIPA 的所有金额。
当 PIPA 或消费者关闭账户时,如果已收到 PIPA 的所有发票金额,则剩余担保将退还给消费者。 如果存款返还给账户持有人,则不考虑利率或任何其他补偿。
如果 PIPA 认为有必要,他们还保留要求以保证金形式延长担保的权利(例如,当账户持有人希望以高竞价竞投一羽鸽子,而当前担保不足以满足要求时)。
满足担保要求是能够在平台上竞标的一般条件。 只要未存入所需的保证金,消费者就不能进行任何投标。 但是,担保不会用于支付欠第三方卖家的购买金额。
第 3 条 - 第 3 条 - PIPA 在第三方销售中的义务(PIPA 不是卖方)
在第三方销售的情况下,PIPA(仅限)将其平台提供给第三方卖家,以便其可以通过拍卖将鸽子出售给买家。
PIPA永远不会成为相关鸽子的所有者。 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卖家是鸽子的卖家(不是 PIPA)。
这意味着,鸽子的购买协议——如果您的报价被接受——是在您作为买方和第三方卖方作为卖方之间达成的。 因此,所有义务均由第三方卖方承担。
鸽子的购买金额直接支付给第三方卖家(出于实际原因,PIPA 通常会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第三方卖家的付款请求,但PIPA的参与至此结束)。
3.2.第三方卖方可以是企业或消费者。 如果第三方卖家已声明自己为消费者,则会在平台(特别是拍卖页面)上明确说明。
注意:
如果第三方卖家是消费者,则欧盟法律规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不适用于买家与第三方卖家之间达成的协议。
3.3. 除非强制性法律另有规定,PIPA 仅受手段义务约束(而无结果义务)。 除其他外,这也适用于第三方销售平台的提供。 PIPA 不保证网站 www.pipa.be 或平台始终或不间断地可访问。
第 4 条 - 关于第三方销售的信息 - 来自第三方卖家的一般购买条件
声明:
如第 3 条所述,PIPA 不是第三方销售中的卖方; 它只是使其平台正常运行。 在可能的情况下,PIPA 会尝试与第三方卖家达成一些基本协议,以便您的交易更顺利进行。 对您而言,这些协议可归结为基于第三方卖方的基本购买条款和条件的集合。 请注意:不同的或附加的条款和条件可能适用于特定的第三方销售。 您可以在拍卖页面上找到。 在这种情况下,特殊条件优先于本第 4 条中包含的条件。
4.1. 第三方销售如何合法成立?
4.1.1. 报价由买方提出
平台上鸽子的描述和/或鸽子的视觉材料(例如照片和视频)仅是来自第三方卖方的请求,以接收具有约束力的购买报价或购买;此类描述和/或视觉材料不构成第三方卖方具有约束力的购买报价。
如果您想购买第三方卖家在平台上描述和/或展示的鸽子,您必须通过平台(操作程序查看:www.pipa.be)向第三方卖家提出具有约束力的要约,说明您提供的价格。
请注意:
- 该报价对您作为买方具有约束力;如果卖方随后接受您的报价,则按照4.1.2.的规定完成销售。
- 在第4.2 条中,您将了解如何计算总购买价格以及有关任何额外费用的信息。
- 第三方卖家没有义务接受您的报价,即使您的报价是其在相关竞标期内收到的最高出价。
- 第三方卖家在收到您的报价后也可能会要求您提供更多信息。
- PIPA 非常注重鸽子的描述和/或视觉材料,但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使用第三方卖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 因此,PIPA 对任何错误不承担责任,除非是故意或严重错误。。
4.1.2. 购买协议以第三方卖方接受买方的报价而成立
如果第三方卖家接受您购买鸽子的报价,则购买协议(您与第三方卖家之间)即告订立。 您将通过电子邮件收到确认(出于技术原因,PIPA 将向您发送此确认)。
4.2. 购买价格和(可能的)额外费用
- 您必须为购买鸽子而向第三方卖家支付的金额为:
- 您在有关鸽子的具有约束力的报价中所出的(出价)价格被第三方卖家接受并在确认电子邮件中确认,并且,
- 如果拍卖网站上有规定,则每羽鸽子需增加管理费。
- 如果适用,将增加适用的增值税。
- 所有金额均以欧元表示。 除非平台上针对特定鸽子或拍卖另有说明,否则所有款项均以欧元支付。
- 购买价格不包括:
- 其他可能适用的税收或关税,例如进口关税
- 其他费用,例如买方的任何银行费用
- 将鸽子运送到您选择的地点的运输费用(参见第 4.5 条)。
4.3. 您必须向谁支付购买款项?
如果第三方卖家接受您的报价,您则直接向第三方卖家支付购买款项。 出于实际原因,PIPA 通常会将第三方卖家的付款请求连同必要的付款详细信息转发给您,但 PIPA 不是卖家,因此您无法向 PIPA 付款。您还将直接从第三方卖家处收到发票。
4.4. 您何时必须支付购买金额?
您必须在拍卖结束后七 (7) 个日历日内向第三方卖家支付购买款项,除非平台上针对特定拍卖规定了不同的日期。 如果未及时支付购买金额,第三方卖方保留解除购买的权利,在损害买方利益的情况下,在平台上重新提供鸽子进行拍卖,恕不另行通知。
4.5. 鸽子如何交给您? 谁安排运输并支付任何的运输费用?
(1) 您可以在支付全部购买款项后,到第三方卖家的地址领取购买的鸽子。
(2) 您还可以要求将鸽子交付给购买时鸽子所在国的公司进行运输。 在这种情况下,交货地点是运输公司的所在地。 但是,您负责从该交货地点到您想要的最终目的地的运输。 您对组织此次运输负全部责任,费用由您承担,并由运输公司直接向您开具发票。 PIPA 不干预此事。
为了让您简单起见,PIPA 将在可能的情况下在拍卖中列出鸽子所在国家/地区的潜在运输公司的名称。 拍卖结束后,PIPA 会将拍卖详细信息发送给该潜在运输商,以便该运输商可以与您联系。 但是,您没有义务与该运输公司合作。
4.6. 其他条款和条件
DNA 证书费用由谁支付?
通常进行DNA 测试来确定鸽子的性别。 您不必为此测试支付额外费用,因为如果完成此测试,测试费用已经包含在购买价格中。
谁安排可能的检疫、出口文件和动物健康证明?
在第三方销售的情况下,拍卖时鸽子通常位于另一个国家(欧盟以外)。 在适用的情况下,所有检疫程序和出口文件应与第三方卖家和/或运输公司协商安排。 PIPA 不干预此事。
PIPA 还指出,根据动物健康立法,对于欧盟内部的运输,需要健康证明才能将鸽子从一个成员国转移到另一个成员国(在所谓的“欧盟内部运输”的情况下)。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https://webgate.ec.europa.eu/IMSOC/tracesnt-help/Content/R_INTRA/Intro.htm
第 5 条 – 个人数据的使用
PIPA 在帐户注册和提供的服务中处理个人数据。 PIPA 根据隐私声明处理个人数据,隐私声明可在 https://auctions.pipa.be/nl/privacybeleidpersoonsgegevens下找到。 PIPA 尊重隐私和数据保护的适用法规(2016 年 4 月 27 日的 EU 2016/679 法规)以及任何相关的国家法规。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https://www.pipa.be/contact.。
PIPA 必须向第三方卖家提供其报价被接受的买家的某些详细信息,以便完成购买。 这些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和/或账单地址和/或所需的最终目的地、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账号和出价金额。
第 6 条 – 可分割性
如果销售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合同条款(或条款的一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或其无效/不可执行的部分,视情况而定)应被视为法律运作不再构成 条款和条件的一部分,而不对其余条款(或视情况而定,条款的其余有效部分)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任何影响。
第 7 条 – 适用法律
除比利时国际私法典的规定外,适用比利时法律。
第 8 条 – 经认可的法院
PIPA 与买方之间的所有争议将在比利时法院解决,特别是经独家认可的根特省根特法院。
第 9 条 – 语言
这些条款和条件的荷兰语版本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始版本。 其他语言的翻译仅供参考。